护签信息第200910期
【信息时间:2009-03-10 阅读次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系统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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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签证信息
(2009)第10期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09年3月
按:为进一步加强护照签证申办工作业务指导,我办护照签证处在省外办网站上及时发布有关护照签证信息的同时,将不定期汇总有关信息以书面周知各申办单位。
送上海签证申请材料传递时间减少一个工作日。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单位自送签证申请材料赴省外办驻上海签证办事处较多,既增加了社会成本,又增加了有关方面工作量。经与有关方面协调,省外办签证申请材料从南京传递上海时间由原来二个工作日调整为一个工作日,即当天下午机要传递送出时间(15:00)之前受理的签证申请材料,次工作日送达省外办驻上海签证办事处。如时间允许,尽量减少申请自送签证材料。
因公出访单位及人员不得径向使领馆咨询签证进展情况。近期我省少数因公出访单位及人员违反规定径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咨询签证进展情况,为此,部分外国驻华使领馆照会我办提出交涉。此类违规事情时有发生,给外国驻华使领馆工作带来不便,也影响了我省因公申办签证工作。现重申我省因公出访单位及人员不得径向使领馆咨询签证进展情况,有关签证申办情况由我办及相关签证代办部门统一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咨询。
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办理希腊申根签证免交签证费。近接希腊驻上海总领馆通知,自2009年3月4日起,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办理希腊申根签证免交签证费。
墨西哥驻上海总领馆暂停发放签证。近接墨西哥驻上海总领馆通知,自2009年3月9日至3月20日暂停发放签证,签证申办材料照常接收。
荷兰驻沪总领事馆迁址。荷兰驻沪总领事馆已于2009年2月17日迁入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东银中心东塔10楼办公。邮编:201103;电话:021-22087288;传真:021-22087300。
日本驻沪总领事馆签证受理时间调整。自2009年1月12日起,日本驻沪总领事馆签证受理时间延长至5个工作日(不含送签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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