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签信息第200920期
【信息时间:2009-05-31 阅读次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系统管理部】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护照签证信息
(2009)第20期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
申请白俄罗斯签证要求
自即日起,白俄罗斯驻上海总领事馆受理领区范围内的签证申请。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签证费为30美元。加急办理期限为2个工作日,签证费为55美元。受理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9:00-12:00。 商务旅行签证申请材料如下: 1、邀请函 (可用传真件),由白俄罗斯共和国法人出具邀请函。邀请函要用带有地址和其他要项的该组织或机构正式公文用纸,并有领导人签名和印章。邀请函中应包括:护照号码;出生年月;赴白俄罗斯共和国目的及在白俄罗斯逗留期限;法人对外国公民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遵守白俄罗斯共和国法律所承担的责任。 2、白俄罗斯共和国法人注册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护照及护照复印件。 4、单位派遣信。 5、单位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6、正确填写的“赴白俄罗斯签证申办表”一份。 7、护照用照片一张。 8、医疗保险单。 商务旅行签证有效期依邀请函而定,但不超过90天。 过境签证系准予一次性通过白俄罗斯国境,自进入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起48小时内有效。申请过境签证材料有:护照及前往目的国的签证;护照复印件;正确填写的“赴白俄罗斯签证申办表”一份;护照用照片一张。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