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江苏省签证服务中心

土耳其禁止携带美沙酮、丁丙诺啡等药品入境

【信息时间:2010-01-22 阅读次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系统管理部】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日前,土耳其驻上海总领馆照会省外办,称土耳其卫生部规定在土耳其境内禁用美沙酮(用于尼古丁脱瘾和治疗海洛因、可待因和吗啡等毒品依赖症的阿片类合成药)和丁丙诺啡(阿片激动剂,美沙酮的同类药)。土耳其法律禁止携带上述药品入境(包括有医生所开处方和相关材料的携带者)。

    省外办提醒,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避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版权所有:江苏省签证服务中心 Copyright © 2006-2019 VISAJ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单位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楼F区 电话:025-83666590
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业务取号时间:上午08:45—11:20,下午:13:20—16:20
备案序号:
苏ICP备080064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