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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信息第200937期

【信息时间:2009-09-15 阅读次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系统管理部】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护照签证信息

2009)第37期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09年9月15日


申请奥地利商务签证要求

    签证申请只有在完整提供了所需材料后领馆才能进行审核。签证申请至少应提前三周提交。如主要旅行目的地国为奥地利,上海总领事馆受理上海、浙江省、江苏省和安徽省内常住居民。其他省份常住居民向北京大使馆递交签证申请。上海总领事馆的签证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分至中午1200分。总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来领馆面谈,或返回中国后再来总领事馆销签。持有申根签证,并且签证上没有其他特别备注,即可前往并在所有申根国家停留。

    所需材料如下:

一、申请表,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完整并签字的申请表,请用正楷英语或德语填写。

    二、符合国际民航组织ICAO规格的近照2张(彩照,大约3*4厘米)。

    三、经持照人签字的有效护照(包括护照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仍不少于90天。

    四、整个行程交通工具的证明(往返机票订位单)。

    五、在奥地利期间的住宿证明:酒店预订记录或者酒店住宿付费凭证。

    六、境外旅行意外医疗保险证明:意外和医疗保险金额分别不少于3万欧元。保险有效期应包含签证有效期。

    七、申请人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的雇主证明,其中需要包括公司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申请人职位及薪金情况和旅行目的,以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附翻译);如果是商务旅行,则须写清具体出差目的和相关情况。

八、提供由邀请方在其当地主管外事警察局所开列的电子担保信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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