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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0-05-04 阅读次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系统管理部】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护照签证信息
(2010)第25期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0年4月
关于前往申根免签国办理签证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匈牙利共和国、波兰共和国、马耳他共和国等三国外交部的协议规定,我持外交、公务护照前往上述国家的因公出访团组人员免办签证。免签国的签证申请不予受理。
上述三国已经加入申根国,成为申根成员国,我因公出访申根国办理签证时应注意如下:
一、如果团组仅需前往上述三个国家,则持外交、公务护照的人员免办签证,持公务普通护照人员需申办签证。
二、如果团组除访问上述三个国家以外还需访问其他申根国家,则应该向其他国家的使领馆办理申根国的入境签证。
三、由于国际机票的原因,有的团组在前往上述三国时需从其他申根国家转机,则应该前往应转机国家使领馆办理B类过境签证。
以上规定请各单位在申办签证时切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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