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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0-06-03 阅读次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系统管理部】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护照签证信息
(2010)第33期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0年6月
申请丹麦商务签证要求
自即日起,申请丹麦商务签证要求如下:
2.护照,要在签证过期后仍然有效3个月. 必须至少有两张空白页.
3.一套填写正确的”申根签证申请表格”
4.一张护照照片, 贴在申请表格上。
5.一套填写正确的”补充信息表格”。
6.能覆盖在申根地区的实际停留时间,且最低3万欧元(300,000人民币) 保额的医疗保险复印件。
7. 由中方单位开具的派遣函原件(有英文翻译). 该派遣函必须包括a) 申请人的姓名, b) 地址, c) 电话, d) 职位, e) 此次商务出访的日期, 目的及停留时间. 派遣函必须要有公司管理层的签名和盖章。
8.申请人公司的营业执照中文及英文翻译(复印件)。
9.在申根国地区的商务伙伴(一或多个)通过邮件发给申请人的英文或丹麦文的邀请信原件或pdf格式的文件。邀请函需要包括a) 公司台头纸, b)公司 地址, c) 公司的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及网址d)签名. 该邀请函必须写明此次邀请的旅行日期,停留时间和目的,包括行程。注意:邀请方同时要以pdf文件形式将有签名的邀请函直接电邮至领馆邮箱(shagkl@um.dk)。
10. 申请人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如有延期页,延期页也要复印)
菲律宾驻沪领馆将于
近接通知,菲律宾驻上海总领馆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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