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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0-12-16 阅读次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系统管理部】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护照签证信息
(2010)第54期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0年12月
申请德国签证注意事项
一、2011年,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将加入申根国。
二、赴德人员持用护照有效期至少为90天。
三、如果已获多次入境签证,但实际只有一次入境的,下次领馆将不予颁发多次入境签证。申请多次入境签证,只需提供第一次入境期间的保险,保险无需覆盖全部在外时间,下次赴德应再自行购买保险。领馆会给予签证有效期15天的自由度,但前提条件是保险要超过申请逗留时间15天。如申请10天,购买25天保险。
四、如赴德工作,不能申请申根签证,只能申请德国入境签证。申根签证不可延期,工作签证不属于申根签证,可以延期。根据申根法规定,不论持用何种类护照,每半年累计在德国最多停留90天。若已呆满90天,则可在入境之日180天后再申请。
五、教师因文化交流赴德,且在国内有工作,领馆将审查出访目的,若实际作为老师去授课,应申办工作签证;若合作研究,有些团组申办手续可以简化,等同于访问签证。
六、赴德申请遭拒签的主要原因:
1. 主要目的国不明确。入境和出境虽然都在德国,但主要活动都在其他国家。首次入境国家并不一定是负责受理签证申请的国家;如过境德国但不过夜的应向其他申根国申请签证。
2. 提供签名为模仿的作假邀请函。
3. 申请签证时提供的行程表同酒店预订不相符。
申请人如若提供虚假材料,领馆将一律拒签。
七、领馆在受理签证申请程序:审检材料在领馆当天录入系统,领事当天审核,如签证申请表中二维条形码不清晰将会延误申请,一般复查材料需花费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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