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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1-11-02 阅读次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系统管理部】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护照签证信息
(2011)第31期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1年11月
江苏省外办出国签证中心于11月份开始受理赴韩国个人旅游签证代理。根据韩国领馆规定,我中心在申请人资质评估后,向韩国驻沪领馆出具担保,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双方的利益,现将申办要求通知如下:
一、 必须准备的材料:
1、 有效护照、近照一张;
2、 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目前限办持南京市户口或持签注期在半年前的本市暂住证);
3、 签证申请表。
二、 为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估,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前三项中可选择提供)
1、近四个月以上个人税单、近半年社保、近半年工资银行对账单(3项可任选1项);
2、由银行出具的壹拾万元以上的资信证明;
3、申请人名下的房产证;
4、工作人员认为需要追加的相关材料。
三、工作人员在综合评估后认为可以受理的申请人,房产证等证件将暂存我中心,待申请人如期归国后凭护照原件来销签,相关证件的原件退还。若逾期滞留不归者,我中心将把相关证件移交至有关机关处理。
四、根据韩国领馆授权,我中心工作人员在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估后有权拒绝受理签证申请,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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