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江苏省签证服务中心

护签信息201511期

【信息时间:2015-10-09 阅读次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系统管理部】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护照签证信息

 

2015)第11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510

20151012日起,所有申根国家开始实行申根签证生物识别信息采集(VIS)。因公团组包括外交护照持有者,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持有者,须亲自前往各国驻沪领馆录入指纹(十指指纹),同时提供一张数码照片。生物识别数据和申根签证申请表格中提交的数据将被记录于签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中,并保存五年。在此期间内的后续申请中,多次前往申根地区者将无需重复指纹录入步骤,指纹可直接从签证信息系统中的过往申请文件复制。对因公团组具体要求待申请签证时根据各国驻沪领馆要求安排录指纹时间。请出访团组适当放宽申请签证时间,以免耽误出访行程。

                               2015109

版权所有:江苏省签证服务中心 Copyright © 2006-2019 VISAJ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单位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楼F区 电话:025-83666590
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业务取号时间:上午08:45—11:20,下午:13:20—16:20
备案序号:
苏ICP备080064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