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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6-09-30 阅读次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系统管理部】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护照签证信息
(2016)第7期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6年9月
接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开始,所有持外国护照办理赴美签证的申请人在申请美国签证时提供的照片不得佩戴眼镜。除申请人出示医疗证明的特殊情况外,例如近期由专业医师签署的手术证明函,领馆则不再接受申请人佩戴眼镜的签证照片。领馆强调,照片不符合提交要求的申请将不被受理,至到申请人递交一个新的符合要求的照片,签证申请才能继续进行。为避免耽误我省各因公团组申请人的出访行程,请申请人和各单位专办员按要求提供美国签证用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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