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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签信息第201702期

【信息时间:2017-02-04 阅读次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系统管理部】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护照签证信息

2017)第2期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72

 

 

美国免面谈(代传递)签证申请条件的改变

 

 

根据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最新通知,自127日起,美国国务院要求所有签证申请人参加签证面谈,除了以下类别的申请人:      

1、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外交和因公签证申请人(签证类别A-1-4,NATO-1-6C-2,C-3);

214岁以下或79岁以上的申请人;

3、持有相同签证类别的签证且到期后不超过12个月的申请人。同时,最后一次的过期签证没有被调查过。

  在审理签证申请时,如果签证官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需要再做核实的情况下,领馆会要求代传递的申请人亲自前往领馆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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