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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0-02-07 阅读次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系统管理部】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近期,一些国家相继采取入境管制措施,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发布了《针对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的本馆办理签证的办法》,现将此办法转发,供有前往日本计划的申请人参考,合理安排行程。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的本馆办理签证的办法》
在申请入境日本当日之前14天内在湖北省有停留史的外国人,以及持有在湖北省发行的中国护照的申请人,根据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5条,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日本。
现在,在上述状况的基础上,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扩大的状况,在签证的审查中有必要比以前更慎重地对待,因此,包括已经受理的案件在内,签证审查需要比通常更多的时间,请大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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