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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5-16 阅读次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系统管理部】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UZBEKSTAN)
首都:塔什干(Tashk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将于2025年6月1日生效。根据协定,持有效的中国公务、公务普通及普通护照的人员和乌兹别克斯坦普通护照的人员,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如需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单次停留逾30日或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定居,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须经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相应签证。
长期贴签可参考:
一、送签地点: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驻沪总领馆
二、所需时间:提前10-15个工作日申请签证
此为指领馆工作日时间,不含来回传递时间
三、要求项目:
1、护照要求:需提供有效期为半年的有效护照并由本人签名;
2、提供经乌外交部或内务部电传确认的邀请函:邀请信需用邀请单位信笺纸打印,并由邀请人亲笔签名(电子签名不能申请签证)。邀请信要写明访问目的、访问时间、停留时间以及被邀请人的姓名和职务等;
3、单位派遣函:由出访单位用有地址和电话的信笺纸英文打印。内容需写明出访目的、出访时间和停留时间,同时,要写清楚出访人员的名单和职务,还需特别注明此次访问的往返国际旅费和食宿行费用由谁承担。
4、签证表格:
填写签证申请表1张(参附件),交2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表格上的姓名栏内除中文外,还需填写拼音。
5、长期签证需提供外方批文。
四、签证情况:
乌驻沪总领馆根据乌外交部的批文发给签证。
五、特别提醒:
我短期赴乌人员免办签证,需由省外办开具出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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