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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斯共和国(TUNISIA)

【信息时间:2019-01-11 阅读次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系统管理部】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突尼斯共和国(TUNISIA
首都:突尼斯(Tunis

一、送签地点:突尼斯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二、所需时间:提前15天申请签证;
此为使馆工作日时间,不含来回传递时间;
三、要求项目:
1、护照要求:需提供有效期为半年以上的有效护照;
2、邀请信原件:邀请信需用邀请单位信笺纸打印,并由邀请人亲笔签名(电子签名不能申请签证)。邀请信要写明访问目的、访问时间、停留时间以及被邀请人的姓名和职务等;邀请方须向使馆传真确认邀请函,使馆收到确认才会受理申请,使馆传真:8610-65325818。
3、单位派遣函:由出访单位用有地址和电话的信笺纸英文打印。内容需写明出访目的、出访时间和停留时间,同时,要写清楚出访人员的名单和职务;
4、签证表格:每人填写2张签证表格,提供2张白底小二寸彩照;
5、提供全程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
6、如是商务访问,须提供出访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译文;

7、名单表两份(申办前还须向使馆发送电子邮件并确认使馆收到,使馆电话:8610-65322435转签证处)。

四、签证情况:
突驻华大使馆发给1个月有效的1次入境签证。

 


附件下载:
突尼斯签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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