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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COVID-19)的日本政府所行措施...

【信息时间:2020-05-27 阅读次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系统管理部】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1鉴于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COVID-19)仍然在全球蔓延的势头,将继续和加强正在实施的边境防控措施,5月25日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决定追加拒绝入境及检疫强化的对象国家·地区(以下(3)的下划线部分是新追加的地区)。

 

5月27日日本时间凌晨0点起,以下外国人,如无特殊情况,即使已经获得了有效签证(单次,多次),也不许入境日本。

 

(1)新冠肺炎患者

 

(2)持有湖北省或浙江省发行的中国护照的人士

 

(3)申请入境日本当日之前的14天内有以下任意地域停留史的人士

 

o亚洲地区

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韩国、菲律宾、文莱、越南、马来西亚、马尔代夫、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

 

o大洋洲地区

澳大利亚、新西兰

 

o北美洲地区

美国、加拿大

 

o中南美洲地区

厄瓜多尔、智利、多米尼克国、巴拿马、巴西、玻利维亚、秘鲁、多米尼加共和国、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巴巴多斯、安提瓜和巴布达、乌拉圭、哥伦比亚、巴哈马、洪都拉斯、墨西哥、阿根廷萨尔瓦多

 

o欧洲地区

冰岛、爱尔兰、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安道尔、意大利、英国、爱沙尼亚、奥地利、荷兰、北马其顿、塞浦路斯、希腊、克罗地亚、科索沃、圣马力诺、瑞士、瑞典、西班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塞尔维亚、捷克、丹麦、德国、挪威、梵蒂冈、匈牙利、芬兰、法国、保加利亚、比利时、波兰、波苏尼亚和黑塞哥维纳、葡萄牙、马耳他、摩纳哥、摩尔多瓦、黑山、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罗马尼亚、卢森堡、乌克兰、白俄罗斯、俄罗斯、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

 

 

o中东地区

以色列、伊朗、土耳其、巴林、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科威特、沙特阿拉伯、阿曼、阿富汗

 

o非洲地区

埃及、科特迪瓦、刚果民主共和国、毛里求斯、摩洛哥、吉布提、佛得角、加蓬、几内亚比绍、圣多美和普林西比、赤道几内亚、加纳几内亚南非

 

(4)乘载有可能感染新冠肺炎人士并入境我国港口的邮轮乘客或乘员

 

 

2曾在上述1(3)的拒绝入境对象地区停留过14日以内的入境人士,需接受核酸检测。

 

3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对策本部决定,更新原本至5月末为止的检疫强化,签证限制,飞机到达机场的限定等以及到达旅客人数的控制措施的实施时间,将此延长至6月末(该期限今后可能会进一步延长)。

 

 

4根据以上措施,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对今后签证申请采取以下措施。

 

(1)  持湖北省或浙江省签发的中国护照申请人,除特殊情况外,签证申请原则上不予受 理。

 

(2)  申请入境日本当日之前的14天内有上述1(3)的任意地域停留史的外国人,除特殊情况外,签证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3)  在申请签证时,要求所有申请人提交新版提问书,选择“去过”或“有计划”申请人,除特殊情况外,签证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新版提问书格式请点击此处

 

 

5关于此次措施外务省主页的链接地址如下所示。

日语:https://www.mofa.go.jp/mofaj/ca/fna/page4_005130.html

英语:https://www.mofa.go.jp/ca/fna/page4e_001053.html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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